一、合同编号:骏通采单[2023]001号
二、合同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危废物(固体)无害化处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骏通采单[2023]001号
四、项目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危废物(固体)无害化处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地 址:华阳南路999号
联系方式:8239603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汇贤北路1号
联系方式:181688189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危废物(固体)无害化处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根据处置方案,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的废物处置,确保固体废物清除完毕。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25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15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日历天常州市金坛区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3-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8-24 14:35:06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