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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数:  字号:〖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413-JSCW-G2024-0005 

项目名称: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成交)服务费(元)
1 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9144200079620311XA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9号恒泰大厦901卡-911卡、1001卡-1011卡 2569126.41 2755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金坛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购买社会化服务,主要包含项目现场管理岗(项目经理、业务主管、行政助理)、诉讼辅助事务服务岗、审判辅助事务服务岗、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岗、派出法庭辅助事务服务岗、扫描和装订辅助事务服务岗等。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且经双方同意后,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爱华、王骞、卢璐、岳涔、杨志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7553.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4.5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联系人:王骞

联系电话:1811835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腾龙路2号

联系人:刘小云

联系电话:13914303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云

电话:139143034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标(成交)结果确认书.pdf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金坛法院审务外包服务(二次)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