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市级成果汇总工作,形成报告、图件、数据及数据库等成果。对县级成果汇总工作开展中期评估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等规程规范及各级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质控方案和技术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各类报告、图件、数据及数据库等成果。以上如有更新版本,按新版本执行。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起至通过国家验收止。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的时序安排和常州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完成全部采购服务工作内容,直到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