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医院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制订招标计划、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制订评标细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其它与招标有关的事宜。
服务要求: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拦标价等的编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充分体现采购人人的合理合法要求;
2.中标人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发布,发布前对各种文件内容负保密责任。
服务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招投标手续且招标代理档案移交止。
服务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充分满足招标人招标的要求、实现招标的目的;通过招标选择出素质高、实力强、服务好、经验丰富的承建单位;招标文件严谨、慎密,避免出现或者少出现甲乙双方可能发生的争议或索赔;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招标代理任务;与甲方合作愉快、互相信任、配合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