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国龙文化与龙城常州展览借展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全国100余件文物藏品的借用、运输、保险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一)展品明细及借展费用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展览所有拟借展品140(件/组)及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年代、级别、数量、尺寸、来源、材质、图片、估价、状况),保证所有展品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因项目采购结束并生效后成交供应商才可与各收藏单位签订借展协议,且各文物借出单位需向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或国家文物局报备,因此本展的拟借展品与最终借入清单可能存在变化,以最终实际参展展品为准。
2.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外的,成交供应商须向展品收藏单位支付相应展品的借展费、清理养护费等。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内的,供应商须向常熟博物馆支付相应展品的借展费,其余省内博物馆无借展费。
(二)展品包装、运输
1.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外的,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展品收藏单位办理展品相关的备案手续等。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内的,采购人负责协助展品收藏单位办理展品相关的备案手续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专业包装运输团队完成该项目所有展品(江苏省内、外)往返点交点还、包装运输及回运、布撤展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运输包装企业应符合运输文物展品的相关要求,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包装运输规范》(文号:GB/T 23862-2009)的规定要求。展品运输方案需至少于开展前20天提供给采购人(方案内容包括承运公司、运输线路、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及存放地点等),并以双方商议的最终方案为准。运输方案不得私自变更,运输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运输方案,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展品点交、点还及布展要求
1.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外的,展品收藏单位、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在展览开幕前20个工作日内及闭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展品收藏单位场地进行展品点交及点还手续,采购人有权予以监督指导。点交、点还具体时间由展品收藏单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三方商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在展览开幕前10个工作日内及闭幕后10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场地进行展品点交及点还手续。点交、点还具体时间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商定。
2.借展文物馆藏于江苏省内的,展品收藏单位、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三方在展览开幕前20个工作日内及闭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展品收藏单位场地进行展品点交及点还手续。点交、点还具体时间由展品收藏单位、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三方商定。
3.每次点交点还过程中,各方逐一检查展品状况,包括展品名称、年代、数量、尺寸、材质、完残情况、级别,以及展品图片等,并共同完成及签署展品状况说明(以下简称“点交报告”),点交报告由展品收藏单位提供展品状况的基本描述,点交的双方或三方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增补。
4.在运输、布、撤展及展览过程中,如展品状况发生变化,经各方确认后应在点交报告上加以补充说明,并签字确认。
5.在办理展品点交、点还手续及复查展品过程中,各方有权对展品状况进行拍照。若点还过程中各方对展品状况出现分歧且均未记录在案时,均以点交时所拍照片为准。
6.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展品收藏单位三方均执有与展品状况有关的完整材料,包括:点交报告(包含补充说明)以及相关照片。上述材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方对展品状况出现分歧时,以上述材料的记录为准。
7.展品收藏单位对于部分展品的存放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由三方进行特别约定,未进行特别约定的,视作没有特别约定。
8.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布、撤展组赴省外和省内的展品收藏单位进行展品点交、点还以及赴展览场地进行布、撤展等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如采购人与省内各展品收藏单位进行现场点交、点还及运输监督,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跟车车辆,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费用、采购方差旅费用等。
(四)展品安全及保障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为所有展品购买涵盖展览“钉到钉”全程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险包括展品包装运输、布展、撤展、展出期间等。
2.江苏省外,从展品收藏单位将展品点交给成交供应商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起,直至成交供应商将展品点交给采购人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从成交供应商将展品点交给采购人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起,直至采购人将展品交还给成交供应商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采购人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从采购人将展品交还给成交供应商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起,直至成交供应商将展品交还给展品收藏单位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
3.江苏省内,从展品收藏单位将展品点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点交给成交供应商,并由三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起,直至展品运抵常州博物馆,成交供应商将展品点交给采购人,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
展品在常州博物馆,从成交供应商将展品点交给采购人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起,直至采购人将展品交还给成交供应商并由双方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采购人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
展品在常州博物馆由采购人点交给成交供应商签字之时起,直至展品运抵收藏单位,成交供应商将展品点还采购人,由采购人点还展品收藏单位在点交报告上签字之时止,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展品的一切安全责任。
采购人承诺在前述期间的任何文物安全责任的追索权让渡给成交供应商。
4.在展品离开收藏单位期间,展品状况发生任何变化需要紧急干预时,该状况应由采购人代表或成交供应商代表立即向展品收藏单位报告,且在24小时内提供附照片的书面说明,并提出修复损坏的可行性建议。未经收藏单位的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修复工作。收到展品收藏单位的书面同意之后,并经过收藏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的检验,由专门的修复人员及保管人员对展品进行保护性维护,并由双方协商,计算出公正评估损伤程度的合理赔偿金额给收藏单位,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保险公司承担。
5.在展品离开收藏单位期间,展品若有意外丢失或损坏不能修复时,经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展品收藏单位确认后,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在保险承保范围内向展品收藏单位支付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协调保险公司赔偿给收藏单位。损坏的展品仍归展品收藏单位所有。若展品丢失,三方有责任协助追缴丢失的展品,追回的展品仍归展品收藏单位所有。
(五)宣传与出版
1.所有展品仅用于上述展览,不得允许除上述各方以外的任意方使用。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展品的基本信息和数码照片等图文资料,仅用于展览的制作、宣传册制作、线上展览、双方宣传报道与展览相关事项。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展览在其平台的相关具体宣传事宜,并承担费用,以协议约定的为准。
3.若制作展览图册,以协议约定的为准。
4.该展文化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若涉及展品版权,将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另行商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对展览和具体展品的宣传报道均应以科学、客观为原则,不得透露涉及文物安全的重要信息(如运输行程、布撤展安排等)。
服务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暂定,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