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区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以金坛区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开展金坛区水资源基础调查,以金坛区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一)水域空间调查;(二)水储存量调查;(三)水资源量调查;(四)水资源质量调查;(五)水资源年度变化状况调查;(六)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七)水资源数据库建设。掌握全区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加强调查成果与各类自然资源管理要素的空间融合,构建水资源调查数据库,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国家、省级部门检查。
服务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国家、省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
靳瑶、李爱珍、葛粉梅
以成交金额为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含)以内部分执行1.29%的费率,超出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部分,费率为0.69%,代理费最低3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814790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浩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
联系人:钱小雯
联系电话:0519-8266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小雯
电话:0519-8266068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