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保护耕地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的决策部署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开展省级和地方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细化落实规划期内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统筹谋划耕地恢复、补充耕地、耕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提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策略,支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强化耕地布局与管控,支撑耕地整治恢复工作,及时响应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耕地保护要求,拟开展常州市金坛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成果须满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并取得批复。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
杨月新、钱岚、李云
成交金额的1.29%,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51202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浩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号
联系人:钱小雯
联系电话:0519-8266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小雯
电话:0519-8266068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