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4年度天宁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天宁区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专项执法及信访督查执法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池塘养殖尾水监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应急监测等服务,01包-07包具体费用将根据监测发生情况按实结算。
服务要求:
01-07包:
1.采购人每次与确定的外包实验室(即成交供应商)签订监测或委托分析合同(或协议)。
2.成交供应商每次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监测和分析过程需按环境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质量控制,整个监测过程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督和质控检查。
3.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招标要求及合同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并确保质量,对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数据和结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服务商名单。相应责任由外包实验室(即成交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
(2)将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转给其他实验室时;
(3)标准样品考核、实样比对、质控样、现场操作考核等2次不合格时;
(4)提供虚假数据时;
(5)未经同意擅自向外提供合同内容的数据和结果时;
(6)擅自以采购人的名义承接业务时;
(7)以采购人的名义收受被服务对象礼金、礼品时。
08包:
按照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常环土〔2019〕36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含变更)、现场布点及采样、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实验室分析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工作,提交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最终提交以下成果资料:提交完整的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