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企业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春江街道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包括外资、个私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生活垃圾清理、运输服务。
服务要求:清运车辆专人专车、车况保持良好,收运人员要着装、持证上岗。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运输至指定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倾倒。
殷鸿洋、颜若冰、温晓林(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叁佰零捌元整(小写:¥17308.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
联系人:温晓林
联系电话:19996691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81580101-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81580101-60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