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立项用地规划测绘(2024)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新北区508.91平方公里范围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形图现势更新,地块周边市政综合管线探测成图、地块本身及周边建筑日照影响范围进行日照分析测绘,相应测绘成果纳入地块基础信息。
服务要求:1.成果要求
(1)测绘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20°,3度带高斯正形投影。
2)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2024年成果)。
(2)成果内容
1)现势性地形图,含dwg格式地形图及edb格式入库文件。
2)日照测量报告,含建筑物室内地坪高程和遮阳点高程成果表、日照测量成果图,成果与已有数据融合入库。
3)管线测量报告,含管线点坐标成果、管线测量略图等,并提供地下管线入库edb格式文件。
4)成果满足服务发布、不动产登记使用需求及常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汇交要求。
2.时间和计划要求
(1)依据采购人要求接受项目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成果交付使用后,如建设单位有需求,无条件配合现场指认。
(2)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15名具有中级专业(建设工程或测量测绘类)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技术人员进行驻场(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自备)办公,对采购人需求,5分钟内进行响应,提供现场服务。
(3)与采购人建立全流程的项目成果共享机制,通过专线实现项目数据的实时共享,保证时效性和安全性。
服务时间:2024年度。
服务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8)《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9)《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10)《1:500、1:1000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规范》DB 3204/T 1016-2021;
(11)《常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2003;
(13)常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ZGH/T 01-2015;
(14)常州市地下管线入库数据标准 CZGH/T 01-2015;
(1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常州市市区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192号;
(16)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细则》的通知常自然资规发〔2022〕73号;
(17)《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