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起于常武路,止于湖滨路,路线全长5.8公里,一般路段路基宽31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跨永安河、杨木桥浜、太滆运河新建桥梁3座,同步实施管线、绿化景观、环境保护等附属工程。匡算总投资约9.5亿元。
服务内容:对前寨路(常武路-湖滨路)工程地块进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确认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作业条件,尽快开展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开展详细的前期调查工作,并根据常州市文物局提供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情况,不可移动文物情况,结合地块区域历史文化信息,开工前编制科学合理的《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与开工通知书一并报送常州市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案》由常州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工。
4、如发现重要文物或历史遗迹,应及时上报常州市文物局。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签发指令60个晴好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
服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4月24日第四次修正)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2017年06月03日修改)
《关于做好当前基本建设考古工作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文物保函〔2015〕28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考古工作管理的意见》(苏文物保〔2020〕103号)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修订版)》(国家文物局2009年)
《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国家文物局2017年)
《田野考古学(修订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年)
如现行法律法规与上述法律法规有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