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声南地块二期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地块情况如下: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声南地块约1.58平方公里,地块四至范围为北至顺龙河,南至南湖东路,西至常武南路,东至永安河。本次实施的范围为瑞声南地块二期,北至镜湖东路,南至南湖东路,西至常武南路,东至永安河,面积约997亩。
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文物局《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2]80号)要求,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声南地块二期进行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完成《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声南地块二期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取得省文物局批复。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的审查取得省文物局关于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意见,其中前45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所有勘探事项并申报取得专家审查资格。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