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溧阳市人民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溧阳市人民医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被保险人为溧阳市人民医院职工、溧阳市人民医院,参保人数约1973人,其中在职职工1580人,退休393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保为准。
服务要求:
1、理赔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理赔方案,理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线上理赔方案、线下理赔方案、异地理赔方案等,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
2、咨询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供应商提供专项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个人理赔情况查询、企业沟通答疑、制作电子版职工服务手册、专人对接服务等,内容应详细、覆盖全面、且实用性强;
3、理赔服务保证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理赔服务保证方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高理赔满意度、争议处理的保障措施及有效投诉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内容应详细、覆盖全面、科学合理且适用性强;
4、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其他服务人员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确保本项目达到供应商的各项响应承诺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成交合同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本项目保险条款名称以成交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响应文件中所用各条款须充分响应本采购文件所涵盖的保险责任,若有差异,需要在偏离表中体现,并在投标前自行履行条款报备手续,否则将严重影响实质性响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