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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校园保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校园保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ZB采竞磋2023096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校园保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泰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西路8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玖仟陆佰元整贰年(小写:¥799600.00元/贰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校园保安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包括秩序维护服务、门岗管理、安全监控、治安巡逻、车辆管理、消防检查等工作。

服务要求:

1.门禁管理

(1)秩序维护人员负责门卫安全秩序管理,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出入学校。

(2)校外来访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填写会客单,发放访客证,离校时应将被会见人签过字的会客单及访客证交给门卫留存备查。

(3)家长会见校长、老师,须电话联系被访老师并征得同意,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校。

(4)采购人开展对外活动,按采购人通知执行。

(5)遵守采购人制定的门禁管理其他规定。

2.车辆管理

(1)秩序维护人员需严格车辆出入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2)除采购人教职工(不含外协单位员工)车辆外,按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其余车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准进入学校。

(3)所有机动车进入校内禁止鸣号,限速5公里行驶,不得随便占道停放。

(4)门岗值班人员负责引导外来访客车辆有序停放在校外停车场,不得占道停放。

(5)经采购人同意的公务车辆及送货车辆,需问清情况、查验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可予以放行(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必须以行驶证或驾驶证在门岗处换取车辆准入证方可进入校区)。

(6)消防门、消防通道及南门周边确保无车辆停放。

3.物资出入管理

严格物资出门查验管理。携带基建材料、家具家电、大件物品、高档物品等出校门者,须由采购人有关部门开具物品出门证,后勤保障处审核盖章后交秩序维护执勤人员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

4.治安管理

秩序维护人员负责在采购人指定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门岗执勤、安全监控、治安巡逻、车辆管理、消防检查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妥善处理,保护发案现场,立即向采购人、警方报案,主动配合、协助采购人及警方处理。

5.学生出校管理

(1)维持学生上学、放学秩序,禁止家长车辆进入校园。

(2)根据采购人要求,管理好门前车辆交通秩序。

(3)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出校。如学生有事出校门,需查验班主任开具的出门凭证后,由家长或相关监护人带领方可放行。

(4)执行学校其他关于学生出入校门的管理规定。

6.电子巡更系统

要求供应商在学校的公共通道分布电子巡更签到点5个,为巡逻人员设定明确的巡更路线,届时,巡逻人员将按预先设定的线路逐点巡更。记录器自动储存巡更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可通过电脑读取巡更记录。

7.凭证管理

(1)按照国务院《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留存秩序维护服务中形成的所有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2)秩序维护人员需认真填写每日执勤情况记录,回收保存《物品出门证》、《会客单》等有关进出校园的凭证及记录,定期交采购人存档。

8.负责收发学校的报刊、信件及其他委托接受的物品。

9.师生离校后,应及时关闭(锁)所有楼道门以及相关门窗、水电气等。

10.经常检查采购人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定期测试,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11.每日巡查消防栓并做好相关记录。

12.积极认真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任务。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1.执勤地点:学校大门。

2.巡逻范围:学校围墙以内,建筑物及以外的公共部分,校园围墙周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巡逻时间:白天7:00 一18:00在学校大门执勤(兼顾大门内外及两侧和传达室内的卫生清洁及消防监控);夜间18:00-次日7:00执勤队员不间断地流动巡查不少于4次。

4.各门岗值岗时间及人数:

①黄河路校区值岗时间

东门:白天7:00 -17:30 两人值岗

夜间17:30-次日7:00至少一人值岗

南门:6:30-7:30一人值岗

西门:17:30-21:00至少一人值岗

节假日东门白班必须安排双人值岗,晚班至少一人值岗;西门白班一人值岗。

②河海路校区值岗时间

南门:白天7:00 -17:30 两人值岗

夜间17:30-次日7:00至少一人值岗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凯、徐静、陈东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6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0519-85133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方式:0519-8881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8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定稿7.6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新北区河海实验小学校园保安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