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道路洒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大明路、延陵路、劳动东路、东方二路、东方三路、漕上路、东城路、华丰路、丁剑路、潢浜路、枫尚路等丁堰街道所属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的道路洒水和冲洗服务等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根据《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要求》和《环卫作业考评细则》开展洒水降尘工作。
2.为保证洒水降尘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交供应商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洒水降尘人员和车辆,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洒水降尘预案,经采购人认可并备案。
3.接受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如成交供应商承包洒水降尘的道路三次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评中被扣分,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本合同,更换单位。
4.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洒水降尘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5.在任何情况下(如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成交供应商均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6.成交供应商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常州市规定及时缴纳五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作业及管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
7.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和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采购人。
8.成交供应商准时参加采购人召开的会议。
9.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10.根据采购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措施的通知,完成对重点区域进行应急降尘洒水服务,增加洒水频次。
(二)车辆要求
8吨洒水车不少于1辆。
(三)作业要求
根据《关于提高市区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覆盖率的实施方案》(见附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后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