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签印安全管控全彩色高速喷墨输出印刷设备租赁
服务范围: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签印安全管控全彩色高速喷墨输出印刷设备租赁数量为2台;提供法律文书电子签章文印新设备从而保障:黑白、彩色文件扫描、复印、打印、及文件的基础装钉等文印服务。采购人不承担设备的耗材和维修零配件、人工、备件、备用机以及电子签章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和升级费用。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