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项“服务要求”第1条“人员要求”里边第(1)条“本项目安保服务配置总人数不少于4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1人;其余安保人员不少于46人”;
第(3)条“年龄及数量要求:①45周岁(含)以下:不少于总人数的50%;②45周岁-55周岁(含):不少于总人数的30%;③55周岁-65周岁(含):不少于总人数的20%;注:上述人员包含现有应急小分队成员22人。该应急小分队人员现有年龄构成为:18人45周岁(含)以下,4人45周岁-50周岁(含)”。
更正为:第(1)条“本项目安保服务配置总人数为4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1人;其余安保人员为46人”;
第(3)条“年龄及数量要求(三档合计为47人):①45周岁(含)以下:≥24人;②46周岁-55周岁(含):≥14人;③56周岁-65周岁(含):≤9人;注:上述人员包含现有应急小分队成员22人。该应急小分队人员现有年龄构成为:18人45周岁(含)以下,4人46周岁-50周岁(含)”。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项“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里边所涉及到的以上内容同步更正。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长至:2026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