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81-CZHZ-C2025-0055
二、项目名称:曹山旅游度假区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沙市望城区宁瑞豪百货店
地址:湖南长沙望城高塘岭街道文源东路
被投诉人:江苏省溧阳曹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镇永兴大道36号
四、基本情况
经审查,你单位向江苏省溧阳曹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提交质疑函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邮寄单号:SF32782905195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12月19日之前向你单位作出书面答复,你单位可以在12月19日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的时间不在采购人质疑答复期满的时间之后,故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溧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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