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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1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G2026-0102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机电设备电气控制技术实训室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五路10号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1: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被投诉人2: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被投诉人1: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嫩江路8号;被投诉人2: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功能演示(15分),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调整;采购人于8月27日发布更正公告,将“3.2 综合实力”的分值提升为6分,将“技术参数响应”分值降低为27分,更正内容与我方质疑无关。

投诉事项2:电气线路装调平台及自动控制装调平台(核心产品)多处要求提供各种截图的证明材料,具有限制性。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方案类主观评审项分值过高、评审要素未充分细化量化,专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评审标准不明确,影响评审公平公正。

投诉请求:请监管部门核实,并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删除指向性、限制性条款,删除招标技术参数和综合评分办法里面要求提供的功能演示、截图等为某一公司中标而设置的“萝卜坑”招标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驳回投诉。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