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苏财购〔2026〕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