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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园创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5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9]0048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项目:新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预算27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是实践环保为民惠民的生动体现,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指标(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管理规程和指标的通知》、《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和《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要求,需加快推进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2019年,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年,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项目内容要求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指标(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管理规程和指标的通知》、《常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和《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要求,在创建期内完成新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创建工作台账、技术资料片收集整理,完成信息公开系统建立,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亮点工作宣传图册、迎检工作宣传手册、宣传片制作出版等工作,协助通过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

四、单一来源理由:

1)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常新政〔2018〕32号)要求,新北区计划2019年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161号)工作部署,2019年6月底前需完成省级验收工作指标、工程台账,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并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国家级验收相关工作。该工作时间极其紧迫、任务极其繁重。因此,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紧迫性原则。

2)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是国内最早开展生态文明规划的研究单位,是国内相关领域内的权威机构。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服务新北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是系统掌握新北区环保规划相关数据的专业机构。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了《常州市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新北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新北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等项目,这些项目是本次《新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的基础,由其承担该项目可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因此,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延续性原则。

五、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刘铭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刘文伟     常州市气象局

阮利群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六、拟定供应商: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180065

财政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83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