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局
常州市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坛政采单[2019]0105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采购预算:1200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单位申请事由: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金坛区国土空间规划“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应“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结合国家和省、市要求以及金坛区实际情况,特申请单一来源方式由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专家论证意见:
1. 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按照新的要求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覆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国内尚没有技术单位能够独立承担常州市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此,必须由具备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资质的技术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2. 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重要的业务支撑单位,且先后承担了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须将以上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故建议该部分工作仍由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承接。
3、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承担了金坛区空间发展总体规划、区级专项规划以及各镇各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城乡规划成果是编制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基础,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须将现行城乡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因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涉及的城乡规划部分工作建议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继续承担。
4、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同时具备土地规划甲级和测绘甲级资质,该公司参与了包括金坛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在内的多项调查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总体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同时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参与三调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单位,对三调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有深入研究。故推荐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三调工作基础上继续承担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鉴于以上原因,推荐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承担常州市金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专家组成员:
张小林 南京师范大学 教授
林 勇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长
姜慧辉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副处长
朱 青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研究员
叶 晨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高级城市规划师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9-82696104, 联系人:王女士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19-82328721, 联系人:朱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人:靳女士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