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门诊楼自动扶梯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
项目编号:常采单[2017]0105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门诊楼自动扶梯改造项目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2008年投入使用,自动扶梯因长时间满负荷运行,零部件磨损严重,运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因我院门诊楼需正常运行使用,为尽量减少对病人就医的影响,保持原有扶梯的桁架和周边的装饰部分不改变,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专家论证意见:
1、《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12台自动扶梯制造单位是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建议由原制造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进行电梯改造工作,相关改造工程方案和监督检验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核,改造工程开工前将相关资料报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2、电梯的改造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制造,需要较强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调试能力、试验能力,同时还需要一支具有相应能力的改造施工队伍,电梯改造活动比普通电梯制造活动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原制造单位是上海三菱电梯公司,拥有的优势有:(1)拥有该型号扶梯改造所需的全套产品资料及图纸等随机文件。(2)改造后的扶梯应符合最新的扶梯标准,需增加许多安全装置和零部件,只有吃透原型号扶梯的性能和尺寸等要求,才能达到完美的匹配改造。
3、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由同一家单位负责,有利于保障电梯的安全和质量,有利于明确责任。三菱有着一支专门从事三菱扶梯改造的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这种老扶梯改造,在保留原桁架的基础上,需要在现场逐一拼装各种零部件,这对施工人员的技术、经验要求极高。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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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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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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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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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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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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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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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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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5号常发大厦1007室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14日14: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张志进 联系电话:0519-85681883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王红军 0519-68870410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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