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5]0002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公安局足迹采集仪项目
采购预算:57.2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常州市公安局于2011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配备了杭州创恒足迹自动识别系统,目前利用该系统在打击系列性侵财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当前,常州市各派出所对审查人员的足迹采集方法依然使用传统的油墨捺印法,该方法不仅耗时长,而且效率低,发挥效果不明显。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审查人员足迹反查的破案成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长期市场调查,初步制订了足迹采集仪的采购方案,共采购44套,配备至市区所有派出所。根据省厅刑警总队《关于传发《全省刑侦足迹系统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公刑传发[2011]243号)的要求,加之常州市使用杭州创恒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创恒电子足迹采集仪与其在数据对接、兼容性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时该采集仪为杭州创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制造,鉴于此种情况,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创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2月3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9-86800351,联系人:赵恒青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775285182, 联系人:李犇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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