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008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位于常州东大门的一所综合性医院,2015年2月份搬迁门急诊病房综合性新大楼,床位由原来的250张增至现在的500张,2015年的总收入超过2个亿,创历史新高,医院各部门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原有的保洁、运送、维修人员已满足不了医院的发展需求,为保证医院各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特申请采购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在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18名物业服务人员,全年采购预算为587304.0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六、专家论证意见:
随着该院业务量的日益增长,现有保洁、运送人员配置已满足不了医院发展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各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该院拟在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18名物业服务人员。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为确保该项目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增量部分的物业服务应由在管的企业提供。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刘 伟 常州广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彭后生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薛文静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3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仝 敏 0519-69806309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方式:张志进 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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