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飞利浦彩超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飞利浦彩超三年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8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维保的超声设备由飞利浦公司研发和生产,设备全部零配件也是飞利浦公司独家生产。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飞利浦设备的市场和售后服务。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将发生变化,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发生变化将导致整机需要重新注册。本项目维保的超声设备工作量较大,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有效解决,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只有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能保证备件规格的统一,且原厂能够提供互联网远程故障诊断服务,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最终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尽可能减少设备故障带来的医疗风险。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08 月18 日 至 2020年08月25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兴隆巷29号
联系电话: 1596113736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地址: 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
联系电话: 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朱欣怡
联系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20楼
联系电话: 0519-8585786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
专业人员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