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21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按照“问题导向、切入精准、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原则,该单位拟组织编制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0年)项目。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更高水平深化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常州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以三个明星城市建设为契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市场、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
(2)深入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田园、湖泊、山地、古村落保护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留住地域风貌,保护乡情美景,改善环境质量,展现“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促进人和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3)奋力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突出绿色兴农、科技兴农、智慧兴农、质量兴农,扎实推进现代农业“310”发展计划,坚持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着力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起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乡村经济体系。
(4)建设现代乡村文明乡风。传承发展提升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相适应的现代先进文化,放大道德讲堂传播效应、先进典型示范效应、文明家风养成效应、传统文化濡染效应,打造农村“十里文化圈”,提升农村正能量,增强乡村振兴凝聚力。
(5)创新完善乡村现代治理体系。突出党建引领,探索将党的支部建在网络、将党建服务点设在网格,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三资三化”专项提升行动,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6)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除乡村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人才引进和乡土人才培育两手抓,探索城市人力资源“下沉”的有效路径和方式,建立多元化的人才队伍,促进各方人才力量“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
(7)强化乡村振兴要素支持力度。强化土地、资金、项目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策、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政策、集聚项目协力建设政策。实施一批有影响带动力的工程项目,围绕重点,加大投入,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专家论证,1)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具备承接相关项目的资格和条件,工作业绩突出且具备丰富的本地工作基础,编制了我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基于“多规合一”的常州乡村地区发展规划》等多项乡村地区相关综合性规划,并参与编制《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由其承担编制能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性和延续性。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规划必须在2018年12月通过最终评审,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可大幅缩减本次规划编制的工作周期。本规划涉及大量规划及相关部门业务核心数据资料,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属于常州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能够充分保障涉密规划信息数据和资料的安全。此外,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具有规划、咨询、工程等多项专业资质齐备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后期辖市区乡村振兴规划的落实与实施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综上所述,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谈判。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
史国良 常州市财政局 高级会计师
麦伟民 常州市建设局 处长
陈伟瑾 常州市规划局 处长
王鹏 常州市评审中心 高级会计师
嵇成刚 常州市发改委 处长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13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9-85681085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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