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庭审视频直播配套系统项目
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编号:武采单【2018】7号
一、采购人: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武进区人民法院庭审视频直播配套系统项目
三、项目概况
互联网庭审直播是推动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之一。江苏省法院对庭审直播工作高度重视,2011年利用科技法庭的现有设备,通过增加直播播控设备并利用互联网专业流媒体的社会资源,实现庭审过程互联网同步直播;2012年,在部分中院及基层法院推广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后台系统的扩展,建成“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实现全省法院庭审直播“统一播出、统一回放、统一管理”的联播平台。 根据江苏高院印发《关于全面展开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苏高法【2018】39号)文件精神,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直播。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在原有庭审视频直播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与其配套的系统及设备。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之前已经安装使用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庭审直播软件,并且,由于江苏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高清庭审直播系统使用的全部是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播设备及应用软件,所以,必须确保与上级法院互联网高清庭审直播系统互联互通,各远程应用功能实现向上级联动。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软件著作权的庭审直播软件和音视频软件,确保法院新建成庭审直播平台与全省法院直播平台的无缝对接及上下兼容,节约二次开发成本。
五、专家论证意见
武进区人民法院就其庭审视频直播配套系统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于2018年5月9日举行了专家论证,专家组认真听取甲方对该项目的介绍,一致认为:
武进区人民法院之前已安装使用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软硬件系统,本次项目是在老系统的前提下增加5套编码主机与相关设备。原新视云直播设备是该公司针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庭审直播要求定制开发的,本次采购的是软硬件一体化系统,鉴于与全省庭审系统、区人民法院的庭审系统的无缝对接,专家组认为本次采购具有唯一性。
建议由原系统的研发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
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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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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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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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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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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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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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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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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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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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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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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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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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该项目拟定供应商: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新华汇B栋5层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进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倪严正
联系电话:15151928928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
2、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联系人:杨晓怡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3、财政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国栋
联系电话:0519-89858060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 年 5 月16 日 17点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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