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88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的落实中央精神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实现市区范围内有限土地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在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满足多元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盘活存量土地(包括闲置地、低效利用土地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并有序安排实施时序,达到提升城市竞争力、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常州市规划局拟开展城市更新规划工作。本次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城市更新总体目标和战略研究。基于城市空间发展规律,响应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城市发展现状和短板,衔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思路,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与导向,明确城市更新主线。(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规划指引。构建城市更新对象遴选模型和标准,筛选城市更新对象,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典型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指引。(3)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与实施机制,制定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针对常州城市更新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地区城市更新经验,研究提出常州城市更新实施保障机制。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本项目是指导常州市区城市更新的纲领性规划,该规划与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控规全覆盖关系密切,规划编制具有极强的延续性。同时该项目涉及大量地形图、影像图、规划图等资料的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政策的研究。
2)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三家单位组成的、以唐子来教授为项目负责人的联合体,具备业内一流的技术实力和城市更新规划经验,可以保证技术的领先性、规划的延续性,有利于保障规划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综合上述理由,专家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进行谈判。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江泓 东南大学
徐克明 苏州规划局
丁志刚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
拟定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331号、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20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19-85682832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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