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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17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6]0143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采购预算:75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常州市城市发展战略,适应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应对常州行政区划调整,开展该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将会为指导常州交通发展建设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同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城市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并为常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30)编制提供基础支撑。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提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其主要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四、采购单位单一来源理由:

经专家论证,专家组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进行谈判。

五、专家论证意见:

1)常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项目研究内容要求高,承担方需具有丰富的交通规划实践经验,能够深刻把握中央、省、市政策和宏观背景,应参与过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熟悉常州本地的交通状况;

2)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常州地区唯一的国家甲级规划机构,综合研究能力突出,承担了常州市前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城市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承担了《常州市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等重大交通项目,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交通基础数据,是唯一系统掌握常州城市交通规划相关数据的机构;

3)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知名的交通规划设计咨询单位,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综合实力强,参与了江苏省省域层面的综合交通规划,能够深刻把握中央、省、市政策和宏观背景。同时,该单位参与了上一轮常州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常州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客流预测等项目;

4) 两家编制单位均具备丰富的综合交通规划实践经验,由其合作编制有利于保障规划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将常州市综合交通规划更好地与省域层面的综合交通规划进行衔接,另一方面能够更加符合常州地方发展实际。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王兴平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尹涛    常州市市委研究室

孙益锋  常州市发改委

林勇    常州市国土局

匡丽莉  常州市交通局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1124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孙先生,0519-85682832;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先生,0519-85681883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