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江苏省常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中级法院办公楼水电维修服务物业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中级法院办公楼96年建成,至今已经18年,各项设备及水电线路维修工作量越来越大,有自身的维修人员数量较少,为维持大楼的正常运行,现将水电维修(消控管理)进行服务外包。全年预算费用为25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理由:
现常州中院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江苏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江苏物业管理条例》第20 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9号8楼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2014年3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 , 051986800352
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波 0519-8557608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