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8】0160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食药监局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中心提升配套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213123.51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2018年9月,常州市食药监局组织专家对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中心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论证,并顺利验收。本项目从交付使用至今,功能、性能均满足设计要求,应急指挥中心召开举办了多次重大会议、活动,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好评。
四、单一来源理由:
在使用过程中,来访领导和专家也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为使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能够更加完善,更进一步的提升应急指挥中心使用的便捷性、实用性以及时效性,需要对应急指挥中心的部分配套设施和功能进行扩充。其中主要包括对应急指挥中心原有中央空调及消防喷淋进行改造以及为应急指挥中心多媒体会议室增加相关硬件配套设备和应用对接等。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应急指挥中心提升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前期中标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合作实施本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1、原项目中已对指挥中心进行了必要的装饰改造,整体风格已经统一,隐蔽工程管道、线路均已安装完毕,为避免对现有装修环境和风格造成破坏,宜选用原施工单位进行实施。
2、原项目中采购了指挥大厅的操作席位,为保证操作席位款式、样式的统一,本次新增操作席位需与前期项目中款式、样式一致。
3、本次新增采购的电子设备需与原项目的中控系统和软件进行联动对接,建设方需确保能够无缝对接至原中控软件系统。
4、本次新增的会议话筒代表单元、会议话筒代表接口盒为原项目的数量扩充,需与原产品品牌、型号、规格保持一致。
5、本次提升项目预算金额213123.51元,原项目中标签约金额2522834.00元,本次项目预算低于原项目中标金额的10%。
根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三种情形中第三种情形规定:“ 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为原项目的服务提升配套采购并具有一致性,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三种情形中第三种情况,因此特此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 2018年12月2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晔绯13656122520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汪先生,0519-8558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