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二、采购项目:食堂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600000元。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监管支队场所保密性要求高、同时对食品安全性及服务管理有其特殊要求的特点,为此,本支队对常州市新锐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严格的培训管理,与公司所有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安全保证协议,特别该公司在2016年无事故无泄漏地完成某上级督办专案人员的伙食保障工作,为我单位圆满完成任务作出有力保障。考虑到上述因素,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新锐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13 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519-81993308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19-8680035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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