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宁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工商天宁分局办公楼位于天宁区丽华北路蔷薇家园11号楼,大
楼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本项目含保安、保洁、会务、维修等服务内容;
四、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五、 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 理由:
本项目办公楼位于丽华北路蔷薇家园,其属于蔷薇家园整体开发地块的规划范围,水电设备均为蔷薇家园的分支,现蔷薇家园的物业服务为常州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江苏物业管理条例》第20 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选聘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规定,应由其提供本办公楼物业服务。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有效期内(2012年8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 0519-86800352
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 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