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州市委政法委
项目名称: 常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软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软件开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45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延续性和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大楼17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8月24日 至 2020年8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张炜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A-17楼
联系电话: 8568069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 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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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顾慧丽
胡 莉
吴 剑
陈宁刚
万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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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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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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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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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常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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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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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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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苏办发〔2017〕5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8〕42号)和市综治委《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四个重点事项的指导意见》(常综治委〔2018〕3号)文件要求,必须依托“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升级,建设“常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实现网格信息的全要素采集和事务的闭环流转。
2、该项目开发须延续社区平台的业务架构、技术路线和数据资源,使用社区平台所采集的住户人口、房屋、小区、社会组织等基础信息和区划层级、用户、角色、权限配置、联动处置等管理数据,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和工作损耗,有效缩短项目的开发实施周期,同时也能避免基层产生信息重复采集和数据整理的负担。
3、“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由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成功实施和运维。
为保证项目建设达到一致性、延续性和兼容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该项目采购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供应商为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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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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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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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