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常州广播电视台法制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开辟常态化电视专栏。在常州电视台都市频道名牌栏目《社会写真》中开辟一档法治类电视专栏,栏目名称《法庭在线》。栏目由治理创新、法官风采、案件聚焦三大方面内容构成。通过全方位的司法信息传播,全力向社会推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成果。以案件为载体,以案说法,以小见大,引申教育,努力放大每一个司法个案对社会公众能够起到的引导和教育效果。
《法庭在线》每期:10-15分钟。每周一期,全年共45期,周四播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0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常州广播电视台是2007年11月由原常州人民广播电台、常州电视台、常州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常州广播电视节目报整合组建而成,直属常州市委市政府。常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常州唯一官方主流电视、广播等综合媒体,具有新闻采编和播出能力,是常州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集群,拥有常州一套新闻综合频道出品的《常州新闻》,常州二套都市频道出品的《社会写真》等多个本土著名的电视品牌栏目,其公信力、影响力、收视率在常州地区可收视频道中独占鳌头,全方位立体现代传媒模式,实现精准有效传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常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 常州市西横街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卢疑一
联系地址: 通锦路2号
联系电话: 8557933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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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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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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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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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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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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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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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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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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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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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