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8]0009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区2018年部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批)》,资金估算193846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市区2018年部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批)》是公益及非盈利的民生工程服务项目,《常州市区2018年部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批)》新市路北侧、现状芦墅路西侧片区,张墅村及教工宿舍周边片区,南河沿周边片区(长沟弄),龙江路高架东侧、怀德南路两侧片区4个棚户区地块的拆迁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估算约193846万元。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的理由:
因本棚改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五、专家论证意见:
1.该棚改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且要求特殊。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技术强,前期投资巨大,所需资金估算合计约19384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年限25年,还款期限长。项目要求承接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金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存续期限长,熟悉当地征收安置和补偿政策。征收安置补偿资金能根据购买主体要求指定时间内先行筹集到指定账户。
2.常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国有全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符合国发〔2015〕37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该公司拥有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并且能够胜任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该公司先后承接了常州市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常州钟楼区2016-2017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常州市区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的优势。
鉴于上述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常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常州市区2018年部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一批)》的承接主体,具有较强的资源优势。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张晓东 常州房屋与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黄 栋 常州产权交易所
余苏阳 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朱 斌 常州市钟楼区房产管理局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北塘河路66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23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李华凯 0519- 85682882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先生 0519-85681883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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