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二期专项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编号: WDCG2017-19号
一、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二期专项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2015年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常州分公司提供的无线移动通信平台上开通了审务通应用,承载区法院的日常移动办事、办公和办案功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与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签署了审务通一期服务项目合作协议。该项目的启用以及APN专线网络的接入,大大提高了区法院的办公、办案效率,使得内部成员访问内部应用与公网隔离,确保审务工作的保密性。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项目的延续性: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在已建成的法院 “审务通”基础上,与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常州分公司合作的审务通一期专项服务项目经过2年的运行,完全满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的需求,以及安全、保密要求。
审务通使用中国移动号码和集团综合V网进行日常办公,实现全市法院系统内手机长、短号的互联互拨,内部成员APN专用,访问内部应用与公网隔离。若改变运营商,不能保证和现有系统无缝交接。
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确保原有通信的正常进行,确保审务工作的保密性,要求继续在原合作基础上开展项目二期。
五、专家论证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二期专项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于2017年11月27日举行了专家认证,专家组认真听取甲方对该项目的方案介绍,一致认为:
1、已建成的 “审务通”一、二期项目完全满足常州市武进区法院需要的完整平台,包括APN专线网络接入及相应的设备、线路、通信服务支撑等。
2、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审务通”均用移动公司的号段,并接入集团综合V网。实现系统内部手机长、短号的互联互拨,内部成员APN专用,访问内部应用与公网隔离。若改变服务商将重建组网,并且不能保证和现有系统无缝交接,时间上功能上都有不可控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评委一致认为: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在常州的唯一服务机构常州分公司实施。
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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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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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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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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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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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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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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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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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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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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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社保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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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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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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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规划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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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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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达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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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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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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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该项目拟定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北区河海中路82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顾益民
联系电话:13813661388
联系地址:湖塘镇长安路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文杰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
3、财政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戴晓冬
联系电话:0519-89858062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29日17时前携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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