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二、采购项目:房屋租赁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为下属新丰街派出所租赁营房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新丰街派出所是天宁公安分局的下属派出机构,原位于三家村8号的派出所营房,因年代久远,设施陈旧,交通不便,不仅群众来所办事不便,而且遇有突发事件也不便于民警及时出警,已严重制约派出所正常运作。经多方考察,位于博爱路70号的原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地处新丰辖区中心地带,交通方便,总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分别为一幢六层楼房和单层平房,内部经改造,窗明几净,硬件良好,符合基层派出所民警办公和执法办案实际需要,且房屋租金较为优惠;为更好地开展警务工作,考虑到上述因素,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专家论证意见:
1、新丰街派出所是天宁公安分局的下属派出机构,现有民警38名,辅警57名,主要承担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和安保维稳等任务;办事群众日均超过300余人次,年均接处警量达1.2万余起。原位于三家村8号的派出所营房,因年代久远,设施陈旧,交通不便,不仅群众来所办事不便,而且遇有突发事件也不便于民警及时出警,已严重制约派出所正常运作。
2、位于博爱路70号的原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地处新丰辖区中心地带,交通方便,不仅方便群众办事,而且遇有突发事件也便于民警及时出警。
3、原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总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分别为一幢六层楼房和单层平房,内部结构合理,硬件条件良好,符合基层派出所民警办公和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蒋志荣 天宁区财政局天宁分局
周海鸣 天宁街道办事处
朱翔 天宁街道办事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5 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周鸣,0519-81993181;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0519-8568188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