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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29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6]0103-3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采购预算:25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2号)文件的精神,河道湖泊管理处全面启动了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66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复【201636号文批准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1)项目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文件编制技术部分要点》和《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一般由国土部门下属测绘部门负责。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是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负责市区土地勘测、地籍测绘、市级基础测绘及测绘成果应用,由该单位实施将有利于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明年确权工作的实施和与国土系统的衔接。

2)项目的涉密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涉及基础控制测量成果、1:1000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坐标系统参数和土地权属数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涉及地理信息资源安全保密,数据的生产、管理、发布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涉密条件。常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具有乙级测绘资质、乙级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健全的保密机构、保密制度,并通过了市保密局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保密委的审核,满足本项目数据生产、管理、发布、保密要求。

3)为节省项目经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项目涉及基础控制测量成果获取、1:1000地形图数据采集和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获取等基础测绘成果的采集建库工作,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具有市级基础测绘及测绘成果应用职能,拥有项目范围内较现势性的1:1000基础地形图、影像和基础控制测量资料,可以为本项目免费提供基础数据,减少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获取经费。

4)项目要求成果数据、软件系统等成果需要与国土和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具体管理工作衔接。由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实施该项目,将有利于项目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管理和衔接,有利于水利和国土部门省市县三级一体的互联互享。

考虑到上述因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本项目,推荐由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完成。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综合对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涉密要求、项目成果后期对接和节省项目经费几个方面考虑,专家一致认为,本次管理范围线划定项目满足政府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确定单一来源采购单位为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吴生坚 常州市保密局

冯科伟 常州市农工办

管宏来 常州市水利局

徐梅芳 常州市水利局

潘敏峰 常州市水利局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1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1011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刘女士 0519-69878210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 0519-85681883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