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常州市市级机关2025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包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是保障市委市政府及部委办局领导公务出行主要工具,需要公务车辆有可靠质量保证和车辆稳定性、及时的维保响应和优质售后服务,尽可能地减少公务出行用车车辆的故障和安全风险。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一批公务车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经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组织了3次公开招标(JSZC-320400-JZCG-G2025-0365,JSZC-320400-JZCG-G2025-0410,JSZC-320400-JZCG-G2025-0472)各分包只有广汽传祺、比亚迪品牌车型实际性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车型、价格符合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用车保障需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评审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