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7]0081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合同于2017年8月31日到期,为确保医院物业工作的正常运行,特申请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预算9504000元/年。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医院将于一年之内整体搬迁,为确保现有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1.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项目正在建设中,距离竣工投入使用不足一年,届时新院将挂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钟楼院区两块牌子,医院的法人主体也将发生变更。
2. 医院物业服务除常规保洁工作外,还需提供运送、设施设备维修、特殊工种、消毒隔离等专业服务,必须保证服务配套的专业要求。目前在管企业经过近几年的磨合能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
3. 由于医院对孕产妇、新生儿信息保密有较高要求,重新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为保证原有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仍为江苏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刘 伟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吴庆和 常州伟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崔 萍 常州金鼎会计事务所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高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16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成文 0519-81666053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方式:张志进 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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