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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增量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7-01-12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单[2017]0006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增量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常州地区具有显著专科特色的三级现代化综合医院,并承担着区域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救治任务。为了满足业务量飞速增长的需要,促进我院的发展,院区格局进行了相关改造,院区建筑面积将扩大近30%,原有的秩序维护人员已满足不了现场的安保服务要求,为了给医护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维护好患者就医的秩序,特申请采购秩序维护管理增量服务项目,在原秩序维护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10名秩序维护员。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万元/年。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为满足秩序维护的要求,提升安保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我院于 20149月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导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最终与常州高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安保合同,秩序维护员定为45人,合同为期两年。两年来常州高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安保服务为医院的医疗、教学创造了有序、稳定、安全的环境,职工和病患满意度高,收到各方好评。于201610月,我院与该保安公司续签了一年合同。

为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缓减院区停车秩序维护的压力,且随着医院的基建改造及相关项目的扩建,为保证医院秩序正常运转和院区车辆指挥的顺畅,根据扩建规模和安保服务的要求,我院需增加10名秩序维护员。本次招标拟对秩序维护管理增量服务进行招标,因高科保安对后勤秩序的要求、规律、特点都比较熟悉,为确保我院安全保障工作的一致性和医院秩序维护服务的连续和稳定性,拟申请我院秩序维护

五、专家论证意见:

随着该院业务量的日益增长,现有秩序维护人员配置已满足不了医院发展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就医秩序运行的正常,该院拟在原秩序维护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10名秩序维护人员。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为确保该项目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增量部分的物业服务应由在管的企业提供。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秩序维护增量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刘伟     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吴新和  常州伟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薛文静 江苏城乡建设学院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156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119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金女士 ,13813566293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先生, 0519-8568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