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本中心对该单位的爆破器材运输车实施政府采购。拟采用江铃皮卡(JX5026XQYXSD)爆破器材运输车,由常州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要求,明确使用江铃皮卡0.35吨爆破器材运输车。
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1年5月26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项目经办人:周莉
联 系 电 话:0519-86800352
传真 :0519-8668293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