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公示
常采单[2016]004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对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确认成交人为常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之订立了《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现就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公布如下:
一、 合同签订主体:
购买主体: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承接主体:常州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常州市区2016年部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 购买服务内容:
本次棚户区改造共涉及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包括30个棚户区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民房征收、房屋拆除和土地平整。其中征收民房11683户,建筑面积约1001567平方米。房屋征收后,通过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四、 合同金额:
金额:人民币130.8479亿元
五、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41年12月31日。
特此公示。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