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8]0152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渗滤液应急扩容处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2100万元
由于目前现场渗滤液BOT处理、渗滤液应急处理的不稳定,尤其渗滤液外运数量的不确定及降雨的无法准确预测性,本项目预计处理量在7.5万吨至20万吨,具体处理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具体要求而定。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1、进场生活垃圾、焚烧残渣(飞灰)量持续高位,日均达1000多吨/天,2018年4月12日单日进场达2114.8吨,创历史纪录,同时当月累计进场量高达5.4万吨;另受餐厨废弃物BOT项目运行的影响,每天增加220吨污水,且处理难度较大。
2、目前库存12万多吨渗滤液,根据现场检测盐分含量较高,对渗滤液BOT处理工艺造成较大影响,处理能力大幅下降,2017年日均处理能力仅357吨/天,2018年至今降至335吨/天。
3、废处中心现有渗滤液调节池容量15.6万吨,即将开工的续建三期工程库容将减少3万吨;另根据省第一环保督查组的要求,2019年10月底之前渗滤液库存降至安全液位之下,根除环境安全隐患。
4、根据国家有关天气预测,本地区年降雨量波动加剧,有逐年增长趋势,渗滤液产生量相应大幅增长。
现阶段生活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约600吨/天,加上餐厨220吨/天,每天的产生量达820吨,而渗滤液BOT处理量只有335吨/天,加上今年9月份投运渗滤液应急项目的250吨/天,合计处理量为585吨/天,处理量远小于产生量,因此实行渗滤液应急处理非常必要。
基于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与我单位合作十多年,服务质量好,且又是现有渗滤液提标扩能BOT项目的运营商,负责现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2016年3月至今DTRO+卷式RO工艺已稳定运行一年多,累积处理17万多吨,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指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三)排放标准。由其负责应急扩容服务工作可以实现一体化管理,更加便捷和高效。
此方案由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设备投资并负责运行,每月支付相应处理费用。应急扩容处理服务费用将从废处中心历年结余及市财政渗滤液专项处理费用中列支。
本次采购只对处理单价进行采购,预计单价105元/吨,实际处理费用据实结算,预算总费用2100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此次应急扩容服务工作属于服务商合同外的延续扩充,继续由维尔公司提供服务将保证管理配套和一致性,且资金总额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为了确保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同时兼顾其特殊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一)应急扩容处理工艺的可行性
1、DTRO+卷式RO工艺简单,建设周期短,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DTRO+卷式RO工艺已稳定运行两年多,累计处理渗滤液17万多吨,处置运营成本基本合理。
(二)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的合理性
1、常州维尔利是废处中心渗滤液处理的特许经营服务商,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作为渗滤液处理服务的延续,选择现有特许经营服务商来进行应急处理服务符合《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提标扩能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
2、渗滤液处理站场地有限,无法满足其他渗滤液处理单位共同运营,同时渗滤液处理站只有一个排放口,选择原渗滤液处理服务商可以明确责任主体,避免责任纠纷。
3、常州维尔利采用DTRO+卷式RO工艺在前两次渗滤液应急处理中成功解决了废处中心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技术优势明显。
(三)单一来源采购应急处理范围
1、 延续150吨/天渗滤液处理能力。
2、 工艺流程为DTRO+卷式RO工艺。
3、 排放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三标准。
4、 浓缩液处理工艺采取浅层回灌。
5、 总处理规模为4年20万吨,废处中心可根据现场需要提前中止。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姚 辉 无锡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潘瑞松 常州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章 进 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
八、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26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 丁玉平 联系电话:13775178038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张志进
联系电话:0519-85681828
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