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145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做专题研究。同时为应对常州行政区划调整,开展该项目将会为指导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本次规划的重点内容为: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总体目标、内容和措施;列出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镇古村落等保护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地段的保护范围,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提出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明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范围,提出保护和建设控制要求。
四、采购单位单一来源理由:
经专家论证,专家组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谈判。
五、专家论证意见:
1)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及文物保护规划资质,编制了《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由其编制可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延续性;
2)该规划编制涉及我市发改、国土、建设、规划等多部门内部资料的调取和查阅,不宜公开招标,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由其承接有利于信息安全;
3)此次规划编制将涉及到大量的现场勘察、调查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参与了常州众多项目的调研工作,熟悉常州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地区风貌特色等具体情况,有利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并能提供后续服务。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王兴平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尹涛 常州市市委研究室
孙益锋 常州市发改委
林勇 常州市国土局
匡丽莉 常州市交通局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孙先生,0519-85682832;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先生,0519-85681883。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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