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8]0061号
一、采购人名称: 常州市中心血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血液辐照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18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常州市中心血站因为临床患者对辐照血的需要,于2011年3月通过政府采购华科HK-II型血液辐照系统,接近8年使用过程中,发现此系统对血液辐照效率高,安全性好,并于2012年9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临时抽检,现因Co-60放射源的半衰期衰减和使用频率的大幅上升,一套已经无法满足实际工作要求,为满足临床对辐照血的需求,需采购新系统一套。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国内仅有一家生产销售Co-60血液辐照系统的供应商,为了方便设备使用和统一维护,简单、快速办理各项环评手续,采用与原有设备一致的厂家或型号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同昌路266号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前国内仅有一家生产销售Co-60血液辐照系统的供应商。
2、根据江苏省基本医疗诊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310800009编码中的血液照射规定,仅加速器和Co-60放射源符合国家规定。
3、通过国际国内各项文献资料,显示使用Co-60放射源的血液辐照系统灭活T淋巴细胞效率高,辐照时间短,对辐照血液的有效成份无破坏。
4、采用Co-60放射源的血液辐照系统价格低,安全性高,国内有生产和回收单位,符合国家各项环保要求,到期放射源回收处置方便。
5、为了方便设备使用和统一维护,简单、快速办理各项环评手续,采用与原有设备一致的厂家或型号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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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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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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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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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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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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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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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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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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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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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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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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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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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绍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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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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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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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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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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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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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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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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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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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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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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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29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常州市中心血站联系人:汪建绩 联系电话:0519-88879920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1883
常州市中心血站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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