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常州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及公众质量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3〕38号)和《常州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常质强发〔2013〕1号)要求,拟对我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及公众质量满意度开展调查,测评区域囊括常州市各辖市(区),测评行业包括四大生产性服务业、六大生活性服务业。
通过测评,比较全面客观了解常州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以及社会公众对有关行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知晓度和参与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增强服务业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服务业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和全市服务业质量总体水平的持续提升。
1.测评区域:常州市五辖区二辖市
2.测评内容:
1.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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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性服务业
顾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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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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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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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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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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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性服务业
顾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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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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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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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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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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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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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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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社会公众质量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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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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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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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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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测评对象
(1)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受访对象主要为各行业单位顾客,生活性服务行业的受访对象主要为各行业自然人顾客。
(2)社会公众质量满意度受访对象为常州市城乡普通居民。
4. 测评样本
(1)十大服务行业测评样本:每个行业在每个辖市(区)的测评样本量为50个,每个行业样本总量为350(7*50)个,十个行业总计样本量为3500个。
(2)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样本:每个辖市(区)300个,全市合计样本量为2100个。
5. 测评内容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主要围绕行业形象、顾客期望、感知质量、感知价值、顾客满意度、顾客忠诚度或顾客信任度等内容展开。根据不同行业服务内容和特点,分别采用不同问卷进行调查。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参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方案(试行)》要求,测评广大市民对质量工作的满意程度、知晓程度和参与程度。
6. 测评结果
于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测评工作,形成《2014年常州市生产性服务业满意度测评报告》《2014年常州市生活性服务业满意度测评报告》和《2014年常州市社会公众质量满意度测评报告》。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理由:
1.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13〕38号)和《常州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常质强发〔2013〕1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适宜作为第三方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社会公众质量满意度测评。
2.国调队在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市民满意度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独有的经济指标数据、样本数据库与此次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和公众质量满意度调查高度相关,将为调查提供必不可少的支撑。
3、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在保证调查结果客观性上更具优势,多年来,为我市政府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环保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中,承担了大量的专业性强、公信力高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并获得政府的高度认同。
4. 此次调查样本量达5000多个,国调队的CATI电话调查系统、样本框信息库等资源能充分保证抽样的随机性、测评的高效性、便捷性。
5. 采购按照迎考时序进度必须在4月10日完成,时间非常紧迫。2014年以来,国调队与我局围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公众质量满意度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联合调查,熟悉调查要求、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可行的调查方案,有利于该项调查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如按其他招标方式从头策划调查方案、投标,极有可能无法按质量强市考评时间要求完成测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楼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2014年3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 0519-86800352
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桂宁 1386113669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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