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149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公证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公证处业务办公楼及所属区域物业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公证处业务办公大楼位于钟楼区嘉诚尚郡公寓9号,其属于嘉诚尚郡公寓整体开发地块的规划范围,水电设施设备均为嘉诚尚郡公寓分支,嘉诚尚郡公寓现物业服务企业为常州顺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98044元/年。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理由: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江苏物业管理条例》第7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条款。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顺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 潘浩军 0519-8663683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刘伟 0519-8578686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4日
|